队属各单位、各分工会:
2013年我队广大职工齐心协力、辛勤工作,圆满完成了预定目标及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发挥正能量,弘扬奉献精神,激发职工的积极性,推进我队2014年的工作更上一层楼,大队、大队工会决定在全队职工中评选2013年度“一水之星”,在全队各单位中评选2013年度“先进集体”。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2013年局、队两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大队2013年工作的总体目标为基础,围绕大队各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一水之星”评选条件
1、认真学技术、肯钻研,做到一专多能;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成果突出、贡献大。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
3、积极为大队或所在单位出谋献策;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以推荐为“一水之星”候选人
(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委托经营合同,全面完成2013年全年生产经营指标、利润上交指标及各项责任指标;职工工资足额发放;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绩;。
2、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突出成绩;职工队伍和谐稳定;思想政治工作抓的好,有全局观念,主动为队分忧,化解矛盾;注重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具有较强的解决本单位发展潜力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大队开展的各项活动。
3、积极开拓市场,承揽工程,招投标工作出色;并在大队开拓行业市场的经营思路中发挥积极作用,开展有益的工作。
4、开拓创新意识强,经营管理水平高;团结协作做的好。职工文化建设成绩突出,安全文明生产措施得当,全年无安全质量事故。职工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评选办法
1、一水之星评选:根据职工代表提议,对“一水之星”评比办法进行了修改,今年将采取如下方式评选“一水之星”:
(1)各单位按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一名,水工公司可推荐两名
(2)在推荐的候选人中如果属于经营业绩前三名的二级单位的候选人直接入选“一水之星”,如果水工公司经营业绩在前三名之内,推荐的两名候选人有一人可直接入选,另一人参加海选。
(3)其他二级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由工会组织全院职工海选出12名入围名额提交“一水之星”评比小组;
(4)由评比小组根据入围职工的推荐材料、实际业绩、综合能力等因素投票产生7名当选名额,与直接入选的3名职工共计10名职工为我院“一水之星”。
2、“先进集体”评选仍采取各单位自荐,大队班子进行资格审
核,然后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评比条件,取前三名为2013年度大队“先进集体”。
四、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按评选条件严格把关。推荐“一水之星”要注意向一线职工倾斜,力争把能吃苦、肯干事,业绩突出的职工推荐上来,避免“人熟为宝”或“轮流坐庄”的风气发生,使我院的“一水之星”真正具有典范作用。对于被推荐的“一水之星”候选人及自荐的“先进集体”,都要认真写出8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一水之星”要配照片做成电子版(A3)上报。
2、“一水之星”候选人及“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上报的截止时间
为2014年1月10日。
3、“一水之星”公示及投票时间2014年1月15日20日。投票地点,大队工会。
4、严禁拉票行为,如发现候选人或单位进行拉票的取消其评比资格。
附:表1、辽宁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2013年度“一水之星”推荐表
表2、辽宁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2013年度“先进集体”自荐表
辽宁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辽宁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工会
2013年12月23日
辽宁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2013年度“一水之星”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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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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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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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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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2013年度“先进集体”自荐表
单位 | 职工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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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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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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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各项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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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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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年 月 日 |
考 核 小 组 意 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