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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之星”及“优胜单位”评选通知
分类:信息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2013-01-17  浏览: 2647

队属各单位、各分工会:

  2012年全队干部职工在“比质量赛技能创效益”劳动竞赛中辛勤工作、积极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为树立榜样、鼓励先进、再创佳绩,按照“比质量 赛技能 创效益”劳动竞赛方案要求,大队、大队工会决定在全队职工中评选2012年度“一水之星”,在全队各单位中评选2012年度“优胜单位”。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2012年局、队两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大队2012年工作总体目标为基础,围绕“比质量 赛技能 创效益”劳动竞赛及各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评选。

  二、 评选条件

  (一)“一水之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业务,工作质量优异,岗位技能过硬;2、为单位提供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创造了经济效益;3、有一项或多项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提高生产效率,创造价值。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可推荐为候选人。

  (二)“优胜单位”评选条件

  以单位效益和职工收入提高为前提,综合对大队下达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工作质量、职工技能、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评选办法

  1、“一水之星”评选仍然采取各单位推荐候选人,全队职工投票的方式进行,取前十名为2012年度“一水之星”。

  2、“优胜单位”采取各单位自荐,大队班子及竞赛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核,然后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评比条件,取前三名为2012年度大队“比质量 赛技能 创效益”劳动竞赛“优胜单位”。

  四、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及劳动竞赛开展情况,按评选条件严格把关。推荐“一水之星”要注意向一线职工倾斜。效益不好,职工收入水平低的单位领导不能推荐为候选人。

  2、对于被推荐的“一水之星”候选人及自荐的“优胜单位”,除填好表格外,要有800-1000字翔实的事迹材料,表格填写不下的另附 。“一水之星”表格要配照片按A3纸规格做成电子版与另附事迹材料一起报工会邮箱。ysgh1050@163.com。

  3、“一水之星”候选人及“优胜单位”事迹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2日下午下班之前。

  4、“一水之星”公示及投票时间为2013年1月24日--25日。投票地点,大队工会。

  五、其他

  1、本次评选“一水之星”活动,设“慧眼奖”若干,对于选中9人以上(含9人)的职工进行奖励。

  2、希望广大职工珍惜手中的权利,站在全队的角度总体衡量,摈弃小团体主义,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仔细阅读每个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认真评选,选出可信度高、大家公认的我们一水自己的职工明星。

  3、严禁拉票行为,如发现候选人或单位进行拉票的取消其评比资格。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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