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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年度“一水之星”及“先进集体”的通知
分类:信息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2012-01-10  浏览: 3635

队属各单位、各分工会:

  2011年我队广大职工辛勤工作、积极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树立榜样、不断进取,从而使我队在2012年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大队、大队工会决定在全队职工中评选2011年度“一水之星”,在全队各单位中评选2011年度“先进集体”。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2011年局、队两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大队2011年工作的总体目标为基础,围绕大队各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一水之星”评选条件

  1、积极努力,承揽项目,带领本单位职工出色完成各项工作。

  2、认真学技术、肯钻研,做到一专多能;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成果突出、贡献大。

  3、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

  4、积极为大队或所在单位出谋献策;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以推荐为“一水之星”候选人。

  (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承包经营合同,全面完成2011年全年生产经营指标、利润上交指标及各项责任指标;职工工资足额发放,并较上一年有所增长;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绩;。

  2、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突出成绩;职工队伍和谐稳定;思想政治工作抓的好,有全局观念,主动为队分忧,化解矛盾;注重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具有较强的解决本单位发展潜力问题的能力。

  3、积极开拓市场,承揽信息,招投标工作出色;并在大队开拓行业市场的经营思路中发挥积极作用,开展有益的工作。

  4、开拓创新意识强,经营管理水平高;团结协作做的好。职工文化建设成绩突出,安全文明生产措施得当,全年无安全质量事故。职工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评选办法

  1、“一水之星”评选仍然采取各单位推荐候选人,全队职工投票的方式进行,取前十名为2011年度“一水之星”。其中在2011年全国地勘钻探技能大赛中获得省前三名并代表全省参加全国总决赛的职工由大队直接推荐为候选人。

  2、“先进集体”采取各单位自荐,大队班子进行资格审核,然后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评比条件,取前三名为2011年度大队“先进集体”。

  四、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按评选条件严格把关。推荐“一水之星”要注意向一线职工倾斜。效益不好,职工收入水平低的单位领导不能推荐为候选人。

  2、对于被推荐的“一水之星”候选人及自荐的“先进集体”,都要认真写出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一水之星”要配照片做成电子版上报到工会邮箱。ysgh1050@163.com。

  3、“一水之星”候选人及“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2日下午下班之前。

  4、“一水之星”公示及投票时间2012年1月16日--18日。投票地点,大队工会。

  五、其他

  1、本次评选“一水之星”活动,设“慧眼奖”若干,对于选中9人以上(含9人)的职工进行奖励。

  2、希望广大职工站在全队的角度总体衡量,摈弃小团体主义,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评选,选出可信度高,大家公认的我们一水自己的职工明星。

  3、严禁拉票行为,如发现候选人或单位进行拉票的取消其评比资格。

辽宁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辽宁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大队工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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