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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建党90周年“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办法
分类:党群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2012-11-13  浏览: 3441

为庆祝建党90周年,进一步推动全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我队各项工作的有力开展,队党委决定,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内容,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出色地完成党党委和基层组织基本任务。

2、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党员队伍积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在各项工作中成绩显著。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和消极腐败行为作斗争。

4、坚持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反映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5、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及时传达队党委和上级组织重要会议精神,保证党内组织生活落实。组织生活的记录齐全规范,能按时缴纳本支部的党费。

6、党组织生活、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运行规范。无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或业务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现象。

7、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自觉地运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求真务实、作风严谨、工作踏实、爱岗敬业。带头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队经济建设和本职工中成绩显著。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敢于同消极腐败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在关键时刻能挺身而出,维护单位和职工的利益。

4、自觉学习和遵守党的章程,带头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顾全大局,始终把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5、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团结带领群众出色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6、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带头以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自己,坚决反对“黄、赌、毒”活动,共产党员先锋作用发挥好,在党员和群众中公认度较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符合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应具备的6个条件。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的工作,钻研党建业务,创造性地开展党务工作,工作成效显著

3、素质高,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深入群众,积极主动为党员和群众排忧解难,维护职工群众正当利益和稳定。

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推荐条件,推选出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附先进事迹材料,经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评定后报党委审批。

1、3月中旬~5月中旬,各党支部上报先进事迹材料。

2、5月下旬,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考察。报队党委会审定,并作出表彰决定。

3、在2011年“七一”活动期间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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