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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队级(副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分类:新闻中心 作者:  来源:  发布:2012-11-12  浏览: 4168



       按照省委对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队级(副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竞争上岗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二、报名范围

  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在职职工。

  三、资格条件

  (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了解地勘行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

  (三)熟悉报考职位的业务知识,掌握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四)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及协调能力,工作中有创新意识;

  (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六)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现职正科级干部(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当于正科级);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八)年龄45周岁以下(截止2012年3月31日),身体健康;

  (九)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四、竞争职位

  此次竞争上岗采取岗位竞争方式,具体职位如下:

  辽宁省第五地质大队工会主席1个(中共党员)

  辽宁省第七地质大队副队长1个(分管工勘工作)

  辽宁省第九地质大队副队长1个(分管工勘工作)

  辽宁省第十地质大队副队长1个(分管工勘工作)

  辽宁省物测勘查院院副院长1个(分管工勘工作)

  辽宁省地矿测绘院副院长1个(分管测绘工作)

  辽宁省地矿测绘院总工程师1个(测量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副院长1个(地质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工会主席1个(中共党员)

  辽宁省地质矿产调查院副院长1个(分管地质工作)

  辽宁省矿产勘查院总工程师1人(地质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五、方法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人员的报名,每人只可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一式四份,附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交本单位初审,经各单位初审合格后,统一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名表、照片、任职文件、有关证书复印件等3月24日前上报基层工作处。

  2、资格核查。竞争职位与报名人数至少要达到1:2 的比例,否则取消本次竞争职位。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与竞争职位逐一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3月24日

  (二)组织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办法。竞争上岗总成绩按照笔试占30%、面试占70%比例量化计分(保留2位小数)。

  笔试时间:2012年3月26日上午9点局五楼会议室

  面试时间:2012年3月27日上午9点局六楼会议室。

  2、笔试内容以满足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领导干部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为主。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得分乘以30%,所得结果为笔试量化分。

  3、按公选职位名额总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4、面试主要对竞争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人际交往等履行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评价。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得分乘以70%,所得结果为面试量化分。

  (三)确定考察对象

  按照竞争职位,根据应试者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列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低于50分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由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任职决定

  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向局党组会提出拟任职人选,由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六)组织领导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略)

  (七)纪律和要求

  (一)坚持服务大局。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开选拔工作,认真安排部署,动员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不得故意阻挠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开选拔。

  (二)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步骤和要求,认真抓好做好各环节、各阶段的工作,及时在网站公布有关信息。

  (三)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竞争上岗工作的相关规定,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竞争上岗工作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局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公选工作,如有违纪行为,严格按照《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暂行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局设立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公选相关咨询,并接受群众监督。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24-86843120

  附:辽宁省地勘局队级(副职)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辽宁省地勘局队级(副职)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籍  贯


出生日期


民  族


健康状况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职称及专业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区号                       手机:

身份证号


现工作岗位及职务:

任职时间(行政或专业技术职务):

全日制教育学历及毕业学校:

 

在职教育学历及毕业学校:

个 人  简  历


 

 


关 系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政治面貌

备 注


























 

 

竞争职位:

 

 

                  签名:

 

                        年  月  日

 

以下由组织(人事)部门填写

年度考核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党组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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