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队2012年度
优秀技术成果奖”的通知
队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我队技术成果质量,奖励为我队地勘经济做出贡献的项目组和个人,根据队班子会议精神,现将辽宁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2012年度优秀技术成果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依据:《队特殊贡献奖励实施暂行规定》(讨论稿)。
2、申报范围:水文地质、岩土工程、矿产(或地热)地质、地质灾害、地球物理勘探、测量工程、试验测试的成果报告及除水井施工之外的各类岩土工程施工和地质灾害治理施工项目竣工报告。
3、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应为当年结束并取得工程结算和验收单(或等同于工程结算和验收单的有效证明)的项目,要求过程管理精细,施工各环节记录齐全,经业主评定质量为合格以上。
4、申报程序: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提出申请,项目所在单位统一向队技术质量科申报。申报人必须提交1000—1500字的项目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内容包括:施工时间、参加人员、项目概况、实施过程、业主反馈评议、项目亮点等。申报的项目成果报告不必另行复制,统一从档案室借出归档的原始卷送评,未完成归档的成果不予受理。
5、申报时间:2013年1月24日~2013年1月31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6、评选时间及方式:由总工主持,择机进行会议评审。在项目介绍期间,欢迎有关技术人员旁听学习。初评获奖的项目,经院长办公会复评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评选结果正式生效。
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